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近日公布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中期业绩。
财务摘要
- 回顾期间的收益增加15.4%至人民币1,989.961百万元(2016年同期:人民币1,723.799百万元)。
- 回顾期间的毛利增加55.3%至人民币305.235百万元(2016年同期:人民币196.535百万元)。毛利率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首6个月的11.4%上升至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15.3%。
- 回顾期间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佔盈利为人民币95.299百万元(2016年同期:纯损失人民币49.557百万元)。
-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97分(2016年同期:每股亏损人民币1.54分)。
- 回顾期间的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由截至2016年同期的人民币135.882百 万元(收益之7.9%)增加至人民币271.008百万元(收益之13.6%)。
- 每股净值达人民币0.29元(港币0.34元)(注:以每人民币1元兑港币1.175元换算)。
- 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派发任何中期股息(2016年同期:无)。
营运回顾
本集团现有产业链包括年产能1.2吉瓦的太阳能单晶硅棒生产业务、年产能1.2吉瓦的太阳能单晶硅片生产业务、年产能350兆瓦的光伏电池生产业务、年产能1.2吉瓦的组件生产业务。
由于去年本集团对上游硅棒及硅片产能进行生产设备技术改造与更新,致产能利用率偏低而无法形成经济规模优势,加之原材料多晶硅长期採购合同的价格偏高的影响,造成去年度亏损较高,然而,从今年开始,随著生产设备产能改造与技术提升效益显现而开始正常量产,故使得出货量由去年同期749兆瓦提高至今年上半年1,161兆瓦,成长幅度达55%。此外,高价的原材料多晶硅採购合同已大都执行完成,在产能大量开出与进货议价的优势突显后,毛利率也由去年同期11.4%提高至15.3%,成长幅度也高达34%,令本集团有效享受经济规模优势、正式摆脱亏损。基于此项主要原因,比较去年同期经营利润人民币30.283百万元,2017年上半年期内录得经营利润已大幅增加至人民币181.663百万元,成长幅度更高达500%。
本集团在继续保持自身在单晶产品中的领先技术优势及深入贯彻集团垂直一体化战略的同时,本集团亦透过建立及深化战略伙伴关系,利用各自的长处及经验为未来更广泛的合作奠定稳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