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与国开行签订共计2.414亿人民币的两笔光伏电站项目贷款

发布于 2014年4月4日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日 – 晶科能源今日宣布,与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签订共计2.414亿人民币(大约3,90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用于位于新疆和甘肃省的两个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项目融资。

根据协议的条款,国开行新疆分行将提供18年期总计1.414亿人民币贷款,作为晶科能源位于新疆阿拉尔的20兆瓦项目的融资贷款;国开行甘肃分行将提供15年期总计1亿人民币的贷款,作为晶科能源位于甘肃省金昌市的15兆瓦项目的融资贷款。上述两个项目已于2013年底并网发电。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再次为晶科能源的两个项目融资是对双方合作关系的认同,”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先生说道。“这两个项目是晶科能源成功开发建造大型太阳能电站的缩影和项目融资能力的进一步展现。在国开行的支持以及公司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开发团队的努力下,我们将全力实现全年项目并网超过400兆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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